业务领域
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号泰豪名城综合服务楼20层

联系电话:0538-2958101

邮箱:sd@tostrong.cn

典型案例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 典型案例
李庄向最高检控告重庆专案组徇私枉法
<p> &nbsp; &nbsp; &nbsp; 据《晶报》报道15日,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,指责重庆公安局李庄案、龚刚模案专案组(简称“专案组”)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。 </p> <p>   据了解,该控告书已于15日寄出,一同寄出的还有与控告相关的证据。李庄代理人王誓华<a href="http://class.chinalawedu.com/huangye/zls/" target="_blank">律师</a>称,将视最高检察院的回复情况继续跟进,并会一直控告,把程序走下去。 </p> <p>  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,在自己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,三次与当事人会见均有专案组在场,且专案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十分明白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伪造证据、妨害作证的行为,但为了“秉承当时重庆领导的旨意,他们故意违背事实和<a href="http://www.chinalawedu.com/" target="_blank">法律</a>,非法实施侦查”。 </p> <p>   李庄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重庆公安局李庄案、龚刚模专案组每一位警员立案调查,并依法追究其中徇私枉法者的刑事责任。 </p>
网站首页  |  律所介绍  |  律师风采  |  新闻动态  |  业务领域  |  签约客户  |  典型案例   |  法律点拨  |  在线咨询  |  联系我们
联系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号泰豪名城综合服务楼20层    技术支持:星际网络
联系电话:0538-2958101     邮箱:sd@tostrong.cn